环境保护与责任政府职能的建立
民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政府只有真正履行其责任时才是合法的。责任行政理念是伴随近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产生的。民主政府必然是责任政府,政府只有真正履行其责任时才是合法的。责任政府既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念,又是一种对政府公共管理进行民主控制的制度安排。作为民主政治时代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责任政府理念要求政府必须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要求并加以满足,必须积极地履行其社会义务和职责;必须承担政治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作为一种制度安排,责任政府意味着保证政府责任实现的责任控制机制,意味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如立法监督、司法监督等等。
引自李军鹏《责任政府理念》
近期国家领导人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场合,都在极力呼吁环境保护问题,胡锦涛总书记此次参加八国峰会,重要的议题也是关于环境保护,中国目前已对国际承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国家发改委也对企业能耗指标做出了新的规定,并强调对行政官员失职的责任追究。由此,我认为中国在2007年正在试图在责任政府建设上办一些实事。
但是,不尽人意的地方还很多,这里既有深层的体制问题、法律建设问题,更存在着交织不清的利益问题。
北京大范围爆发非典后,主管副市长引咎辞职,但此后,诸如各地煤窑事故、森林火灾、药物中毒等一系列灾难发生后,几乎很少再有能够出来承担责任并引咎辞职的官员。
近日无锡发生的蓝藻污染事件,应该说是考评责任政府的一次典型事件,但是至今仍未见那个官员和部门出来承担责任。我认为发生如此严重的伤民事件,无锡市主管环境的市长、江苏省主管江湖环境的省长、国家环保总局主管江河湖海环境的相关局长,都应该出来向老百姓谢罪,甚至应该引咎辞职,而那些沿湖排污的企业,除了关停外,还应对企业领导予以严厉的法律制裁。
作为责任政府,首先就要做到有法必依、必行。仅仅靠从长江引水冲藻,靠人工打涝,靠事后诸葛亮式的整治规划,对那些不负责人的官员是毫无警示作用的。
今天,除了太湖,在长江沿岸,乱排现象彼彼皆是,抓几个企业法人,关几家污染厂只能解决伤口疼痛问题,但治不了根。要解决中国环境污染问题,应先抓责任官员,再治污染企业,才能落锤有声。
北京一年后就要开奥运会,但北京公路上每天都有冒黑烟的车在三环、四环上跑。为什么环保局就不能在沿途设些检查站呢?为什么这么多的进京关口拦不住冒黑烟的车呢?原因很简单,出了问题,从来都是从下级一点点地向上追究责任,所以,即使撤了几个基层干部,上级领导仍可高枕无忧,甚至还理直气壮地大谈环保的重要性。
我前一段早晨上班路上,看到京承高速与四环路交叉处,黑烟滚滚,大片天空都成了昏黄色,我用手机给110打电话,询问环保投诉部门的电话,然后致电有关部门,而接电话的值班人员象刚睡醒觉,不着四六地问了几句,就挂断电话了。我把车停在路边等了很久,直到黑烟灭掉了,也未见有执法者的身影。上周的一个下午我在四环上看到一个外地挂斗卡车,排气管冒出的黑烟把后面车的视线都遮住了,我按照路边的投诉电话打过去,值班人员听得很认真,并记下了车牌号,但我尾随这辆挂着烟筒的车走了大半圈四环路,也未见有交警车来拦截(路上这么多的摄像头可能只是为了罚百姓的)。还有一次我和几个朋友去密云,在快到怀柔路口的时候,几公里外就看到远处天上弥散着漫天黄尘,车到近处才发现,其实就是不足百亩的未垦农田在风口处卷起的黄沙,我当时想,百亩地卷起的黄沙就可弥天,难怪北京成为都市沙尘暴之首。
我在此前的博客中层写到环境保护存在的三大制度化缺陷:
第一,我国的城市环境保护与投资,有几项是经过纳税人讨论过的呢?反过来,一个城市的财政税收支出,又有几项是纳税人建议的呢?即然地方政府花纳税人的钱不用考虑纳税人的利益,那么,纳税人或是偷税漏税,或就是拼命地、不计后果占用公共资源,包括城市的土地、公路、水、市政设施、绿地,特别是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这是制度缺陷之一。
第二,对于地方官员,经济产值是硬指标,生态保护是软指标,谁也不会傻到为了保护生态而降低任期内的经济产出指标,更不会考虑生态对接任者可能带来的衍生收益。除非我国对任期内干部的考核包括在职和后续两方面的价值标准,否则,“为子孙造福”只能是空话。这是制度缺陷之二。
第三,环境保护存在政府手段和市场手段两个方面,城市河道、林木、花草是公共产品,理应由政府财政支付,但改善城市环境后土地价格的增加,则完全可以让房地产开发商以公共绿化基金的方式缴付。比如北京五环路沿线,政府在绿化带上投入了巨额资金,但在房地产开发商的售搂书中,绿花带成了地产项目的后花园,这是五环路两侧房价暴增的重要原因之一,其收益政府没见到,大多数纳税人没有分享到(分享的公平性只能通过中间受益人缴纳专项税费,再通过以此项收入对市政建设的再投入,才能实现);在市内护城河两岸,在政府整治河道,修善围栏,增加绿地花草,设计夜景灯饰后,护城河边的房价由过去的蚊蝇滋生地时的低价骤升为城市黄金住宅的超高价,而房价的增值及环境的享用也仅仅是少数人得到。因此,我认为对城市生态环境改善形成的新增收益,政府完全可以向中间建设者收取专项费用,这就是市场的方法。只用政府方法,或只用市场方法解决环境问题,是制度缺陷之三。
现在看来,制度上的缺陷远不止这三条。暂且不多讲,对于这次无锡太湖的污染,我们先静侯谁是第一个站出来承担责任的官员吧!
最后我想说,对于北京申办奥运会,城市环保不应该仅仅是一个形象工程,而应成为根治环境污染的一个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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